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

第9屆全國義勇消防人員競技大賽競賽規則-橫渡救生



圓盤系統架應用於橫渡救生訓練
能提供安全實用的訓練平台
可以模擬各種地形
利用圓盤系統施工架進行搭設
更能達到訓練效果

第9屆全國義勇消防人員競技大賽競賽規則-橫渡救生

日期: 101.10.27

地點:桃園縣立體育場

橫渡救生競賽項目:
(一)參加人數:每 1 參賽單位各組成 1 隊,每隊報名 16 人【領隊 1 人、 教練 1 人、管理 2 人、選手 9 人(指揮官 1 人、救助手7 人、待救者 1 人「體重 60 公斤以上」)、侯補選手 3 名】參賽。

「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」修正,確保施工架等假設工程構築及作業安全


蔡志揚律師  2011.1月

  國道六號北山交流道,在去年9月30日進行灌漿工程時鷹架倒塌,共釀成七死三傷的悲劇。高五十公尺的匝道支撐鷹架瞬間崩塌,站在其上的七名灌漿工人,隨著鋼筋鐵條從五十公尺高垂直掉落,全被兩千噸重的鋼條壓住,幸好下方工作的三名工人及時逃開,而只有頭部撕裂傷。救難人員十二分鐘就趕抵現場,但因為倒塌範圍實在太大,且囿於事故發生的位置與現場地形,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救難人員只能探測生命跡象,根本無力搬運大量土石及鋼條,直到民間大型吊車排除障礙,才能徒手搜救。然而現場因為便道太小,大型機具根本無法靠近,怪手得先行開路、拓寬,大型吊車才能開始施工吊掛障礙物,此時距離事發已經過了一個小時,資深搜救專家表示這是其所見過最難搶救的工安意外!

    事故發生後,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隨即於11月30日修正發布「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」,其中修正條文第40條、第45條、第56條、第59條、第149條,及增訂條文第60條之1、第149條之1,均是有關這次國道工安意外的條文。其內容包括:懸吊式施工架、懸臂式施工架、系統式施工架等構築安全之確保;橋樑支撐先進工法、懸臂工法所用支撐架或工作車組立安全之確保;以及塔式起重機、伸臂伸高起重機、人字臂起重桿等之組立、架設、爬升、拆除等作業安全管理事項規範。

    尤其,為確保施工構台及施工架之安全,修正條文第40條更規定,除依法不須設置專任工程人員之土木包工業所承攬的工程之外,應由專任工程人員事先就施工構台及施工架預期施工時之最大荷重,依結構力學原理妥為安全設計,並簽章確認強度計算書。修正條文刪除原條文「由專任工程人員或指定專人」二者擇一之選項,換言之,除了非由營造業承攬的小型綜合營繕工程之外,其餘工程施工構台及特定施工架之構築,應委由受聘於營造業之技師或建築師設計簽證,而不得再指定不具技師或建築師資格的「專人」為之。

   民國98年4月22日我國通過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」,其第8條要求各級政府機關應於二年內檢討國內法令規定不符公約之事項,而「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」第7條明定:「應確保人人享有安全衛生之工作環境」。本次「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」修正,徒法不足以自行,仍應藉由相應之檢查及配套措施加以落實,期盼前述國道六號鷹架倒塌造成重大死傷的慘劇,能夠不再發生。

2012年10月9日 星期二

有關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 60-1 條之執行疑義

受文者: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0年1月24日
發文字號:勞安2字第1000001953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普通
附件:
主旨:有關「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」第60條之1疑義乙案,復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復貴公司100年1月14日實字第1000114001號函。
二、查系統式施工架之構築,依「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」第60條之1第3款規定「輪盤、插銷扣件及續連端之金屬材料,應採用精密鑄鋼或具有同等強度之金屬材質」,所稱「精密鑄鋼」係以精密鑄造方法(Precise Casting)所製造之表面光滑、尺寸精確、形狀複雜之合金鋼材,其具有精密度高、尺寸公差穩定等優點,包括採脫臘法、陶瓷模法、石膏模法或離心鑄造等精密鑄造方法之產品均是。
三、為提供營造工地現場系統式施工架之快速、簡易之強度識別方法,同條第4款規定:「立柱與立柱之續連端部位之管徑及厚度,應超過立柱之管徑及厚度。但具有足以佐證強度之測試證明者,不在此限」。前揭續連端有內接式及外接式兩種,外接式可符合上開要求,內接式則有管徑及厚度小於立柱情事,因後者之續連端強度無法以目視方式快速有效查核,故對於續連端部位之管徑及厚度小於立柱者,必須具有足以佐證續連端強度不小於立柱強度之測試證明,以資證明其安全性。至其所應具強度之種類,請就續連端實際受力情形加以分析,強度數據則須以實際測試方法求得。
四、為加強系統式施工架之安全性,同條第2款規定:「施工架之金屬材料、管徑、厚度、表面處理、輪盤雙面全周焊接、製造方法及標示等,應符合國家標準 CNS 4750 鋼管施工架之規定」,同條第1款後段亦規定:「其連接之交叉處不得以各式活扣緊結或鐵線代替」。貴公司所述之國家標準 CNS 4750所稱「續接連接器」,屬於舊式鋼管活扣架,與本條規定無涉。
五、本會為加強系統式施工架之構築安全,特研修完成本標準相關條文,並增列第60條之1規定,主要係參考本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之「系統式施工架安全性評估與測試技術之建立」等研究計畫相關資料,復經審慎研酌始行定稿。該所進行各該研究計畫時,已多次邀集學者專家及施工架專業廠商等研商座談獲致結論,並向本會提出修法建議,建請貴公司上網參閱各該研究計畫相關內容。
正本:實固股份有限公司
副本:立法院交通委員會、各檢查機構、臺灣施工架發展協會、本會勞工檢查處、勞工安全衛生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