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

鷹架標準改 業者怨宣導期太短


     為了減少工地鷹架意外,勞委會祭出新規定,明年元旦後申請,高度50公尺以上的,丁類新建公共工程,要求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鷹架,否則最高可開罰15萬元,並且可以勒令停工,但宣導期只有半年,引發鷹架業者不滿,要求政府給他們多一點時間以及配套措施。建築工地裡頭,一排排鷹架架得超級高,工人在上頭忙著施工,不過,明年起元旦現行的鷹架通通不符合必須更換,但是宣導期只有半年,讓鷹架業者措手不及,逼得他們找上立委開協調會。

    這個月四號,鷹架業者組成自救會抗議,實在是因為求助無,現行鷹架規定從民國69年就以實施,期間歷經3次修訂反反覆覆,現在又決定明年起申請的建築物,高度達50公尺以上,預算20億元以上丁類公共工程,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CNS4750規定的鋼管施工架,否則停工、開罰。業者有苦難言,他們強調不是不配合政策,只是鷹架商全國600家,產值約2000億,現有鷹架通通不合格,一夕變成廢鐵,對他們來說是鉅額損失,恐怕會讓他們陷入經營危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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